各科(部): 2009年度的广州科技计划项目现已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 二.申报条件 1.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2.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只能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 3.同一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申报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的立项资格。 三.申报要求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须附同行专家推荐函、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组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原则上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2.科技支撑计划:有明确的推广应用或产业化前景、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拥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基础和条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转化计划与措施。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新增经费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六份,并导出电子文档; 2.《可行性报告》:科技支撑计划必须提供,严格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编写; 3.《查新报告》:必须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其中一份原件),2008年3月以后的查新报告有效; 4.其他附件。 五.详细的《申报指南》、最新通知及申报表格请登陆广州科技网http://www.gzkj.gov.cn/浏览下载,亦到我科拷贝。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0日,最终时间以市卫生局届时通知为准。请有意申报者作好申报准备,先交电子版申请书到我部作形式审查,以便我部汇总上报广州市卫生局。
科教信息部 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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